主旨:該局將自106年10月1日起開始辦理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查核作業,如有短漏報所得額者,請儘速辦理更正申報,以免遭補稅及處罰。
說明:納稅義務人倘有短漏報所得額情事,凡屬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,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者,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罰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