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廢止該部90年6月1日經(90)商六字第09002115660號函、96年11月12日經商字第09600649320號函及99年3月18日經商字第09900538530號函解釋一案,詳如說明。
說明:
有關經濟部對於視聽歌唱業認定之旨揭函文與現行實務不一致,爰不再援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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