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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財政部)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大平台)查詢及下載發票資料分流措施」

依財政部112年10月6日台財稅字第11204658440號函

 

為避免尖峰期間發生大平台雍塞情事,接獲電子郵件通知查詢資料已產檔完成者,敬請:


一、⚠️分流:依統一(扣繳)編號末碼單、雙號「自律分流」下載資料 :

單號者,為該期間每日上午8 時至12 時;

雙號者,為該期間每日下午1 時至5 時,其餘時間免分流 。

 

二、請多利用⚠️離峰期間下載資料。

 

三、期前⚠️預約產檔:可於本年10月31日前完成查詢資料之期前預約。

 

以上,詳見分流措施,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home/Article!showArticleDetail?articleId=16970982604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