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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南區國稅局) 自107年10月1日起開始辦理106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查核作業




主旨:南區國稅局局將自107年10月1日起開始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查核作業,請營利事業審慎檢視申報資料,如有短漏報所得額者,請儘速辦理更正申報,以免遭補稅及處罰。

 

說明:

一、納稅義務人倘有短漏所得額情事,凡屬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,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者,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罰之規定。

 

二、檢附「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案件常見之違章或疏失情形表」供參。檔案下載